|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23182 债券简称:广联转债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广联转债”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利率为 1.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广联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摘牌,特别提醒“广联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 的“广联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 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广联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 不能转股的风险。 转债”,将按照 100.96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广联转债”二级市场价 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广联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期间,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广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29.69 元/股)之 情形,触发《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提前赎回“广联转债”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优化公司 资本结构,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广 联转债”提前赎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广联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 事宜。现将“广联转债”提前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46 号 文”同意注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了 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 7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联转债”,债券代码“123182”。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2023 年 3 月 28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 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9 年 3 月 21 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广联转债”自 2023 年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归 属增加 287,100 股,相比归属前总股本新增比例为 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2)。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 32.32 元/股调整为 32.30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 (2)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00 元(含税)。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 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 32.30 元/股调整为 32.10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广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且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次一交易日起的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8 月 11 日至 2024 年 2 月 10 日),如再次 触发广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 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2 月 11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广联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广联转债转股价格 的向下修正权利。 (4)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不向下修正广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且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次一交易日起的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如再 次触发广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 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9 月 11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广联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广联转债转股价 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5)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归属增加 270,600 股,相比归属前总股本新增比例为 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 32.10 元/股调整为 32.0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将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6)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 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公告编号:2024-068)。 (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 32.08 元/股调整为 22.8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7)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调整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归属增加 505,120 股,相比归属前总股本新增比例为 0.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 22.86 元/股调整为 22.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8)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不向下修正广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且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次一交易日起的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如再次 触发广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 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5 年 10 月 28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广联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广联转债转股价 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9)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不向下修正广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且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次一交易日起的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5 月 17 日),如再 次触发广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 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 年 5 月 18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广联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广联转债转股价 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当前转股价格为 22.84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广联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指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 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广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含 130%,即 29.69 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 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广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广联转债”。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广联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 虑,公司决定行使本次“广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广联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广联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广联转债”赎回 价格为 100.96 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1.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3 月 22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6 年 3 月 9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352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00%×352/365≈0.96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96=100.96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 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3 月 6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广 联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日(2026 年 3 月 6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广联转债”。本次赎回完 成后,“广联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月 16 日为赎回款到达“广联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广联转债”赎回 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广联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三路三号 咨询电话:0451-51910997 联系邮箱:ir@glavi.cn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广联转债”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广联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6年1月16日)前6个月内(即2025 年7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交易“广联转债”的情况如下: 期初持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 期末持有 持有人 持有人身份 有数量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数量 名称 (张) (张) (张) (张)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王增夺 东、持股5%以上的 3,365 0 3,365 0 股东、董事长 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次“广联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前6个月内,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广联转债”的情形。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 司。 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 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七、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3月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广联转债”,将按照100.96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当前“广联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 异,特别提醒“广联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转债持有人未及时转股, 可能面临损失,敬请转债持有人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